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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年12月,我校被评为“朝阳区教育工会教代会工作先进单位”,授奖单位:朝阳区教育工会。
2.2005年12月,我校被评为2005年度创建学习型工会先进单位暨模范职工之家,授奖单位:朝阳区总工会。
3.2005年12月,我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游泳馆被评为“2005年北京市游泳救生工作先进游泳场馆”。授奖单位:北京市水上救生协会。
4.2006年2月23日,朝阳区体育局召开2006年朝阳区群众体育大会,表彰我区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通报表彰我区在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体育局的评比中获脱颖而出的单位和个人,并代表上级机关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匾额。宋广东校助代表学校出席大会,捧回了如下项目的获奖证书和匾额:2005年6月,北京市体育局授予我校“北京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宋广东校助被评为“北京市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005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授予我校2001-200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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